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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000万元!电磁屏蔽膜行业再现专利大战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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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2-25 11:16 2020年12月10日,方邦股份(688020.SH)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被告方为深圳科诺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侵犯其2项专利,两案合计索赔3000万元,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案件一原告为方邦股份,被告为深圳科诺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方邦股份系ZL201410016769.2“电磁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两被告一直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涉嫌侵犯方邦股份涉案专利的产品,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方邦股份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科诺桥立即停止侵害方邦股份201410016769.2号发明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判令东莞雅晨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2)判令科诺桥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判令科诺桥赔偿因侵权给方邦股份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该诉讼请求为2020年12月9日新增)。 案件二原告为方邦股份,被告为科诺桥、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方邦股份系ZL201820351995.X“电磁屏蔽膜及线路板”实用新型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两被告一直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涉嫌侵犯公司涉案专利的产品,侵害了方邦股份的合法权益,给方邦股份造成了经济损失。为此,方邦股份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科诺桥立即停止侵害方邦股份第201820351995.X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判令东莞雅晨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2)判令科诺桥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判令科诺桥赔偿因侵权给方邦股份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该诉讼请求为2020年12月9日新增)。 据了解,方邦股份也曾作为被告索赔9272万元,但最终以裁定不侵权,胜诉告终。2017年1月6日,大自达电线股份有限公司因认为生产销售的屏蔽膜产品侵犯其200880101719.7号发明专利,竞争对手大自达电线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方邦电子专利侵权。 什么是电磁屏蔽膜? 电子元器件在工作时会产生电磁波,电磁波会与电子元器件作用,引发电磁干扰。电磁干扰若超过了电子元器件的允许值,就会影响正常工作。 所谓电磁屏蔽,就是通过特殊材料制成的屏蔽体,将电磁波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抑制或衰减电磁辐射。未来,随着手机功能的不断增加,高频高速化趋势逐渐显著,以及5G的普及,对电磁屏蔽的需求也将随之提升。 对于各器件之间的屏蔽,主要采用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主要包括导电布、导电硅胶、金属屏蔽器件等来实现,一般放置于各器件之间。 而对于FPC的电磁屏蔽,由于需要具备厚度薄、重量轻、耐弯折、剥离强度高等要求,上述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很难达到。因此,FPC采用贴电磁屏蔽膜的方式,不仅起到电磁屏蔽的作用,还能够降低FPC中传输信号的衰减,降低传输信号的不完整性,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 电磁屏蔽产业链,从上游到下游,依次为: 上游——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电磁屏蔽膜原料的代表企业包括Oerlikon Metco、杜邦、东材科技、胜通光学科技等;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的原料厂商包括3M、日东(中国香港)、中川等。 中游——电磁屏蔽膜厂商,代表企业包括日本拓自达、日本东洋科美,以及我国的方邦股份、科诺桥等;电磁屏蔽材料的代表厂商包括飞荣达、中石科技、英国莱尔德等;电磁屏蔽器件的代表厂商包括领益智造、信维通信等。 下游——电磁屏蔽膜的下游为柔性电路板厂商,主要包括弘信电子、景旺电子、住友电工等;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的下游为手机等终端厂商,主要包括苹果、华为、小米、联想等。 2019年,全球电磁屏蔽膜的市场规模在15亿元左右,生产面积预计为1989万平方米。根据智研咨询预测,至2024年,电磁屏蔽膜生产面积将达到3055万平方米,年复合增速为8.96%。 早期的FPC主要应用于天线、LCD面板及模组、摄像头模组等传统部件。 随着5G时代速率的提升,带动PA、滤波器、天线等数量显著增加,并且基带功耗增加,手机续航能力需求进一步提高,电池体积也会增加,手机内部空间更加紧张。因此,将迫使手机厂商使用更加轻薄、柔软度更高的FPC。 屏下指纹技术、多摄像头、OLED应用、折叠屏等技术出现,FPC的需求量也随之提升。同时,随着手机功能的增多,FPC的应用场景也随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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